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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南理工学院实践教学中心工作范围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4-11-14 [来源]:

第一条 按照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要求,组织探索实验室管理体制、运行机制以及提高实验教学质量、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途径,研究并提出有关实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,充分发挥中心对教学、科研和社会服务的支撑作用。

第二条 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,紧密围绕学院总体建设发展规划和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,组织协调制定校内实验室、实习、实训场所的建设发展规划和阶段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第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、学院有关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,同时根据中心特点制定实施细则,并组织落实和执行情况检查,总结实验室工作经验,并及时推广先进经验、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,同时加强交流合作,与相关院校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资源共享,实现对外开放。

第四条 会同教务处、各教学单位审定各系、专业、班级的实验、校内实习、实训工作计划,合理有效地安排各系实验、校内实习、实训工作,并做好协调、联络等工作。

第五条 负责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,协助人事处对实验室进行定编、定岗、定职责,组织实验技术人员聘用、职务晋升,开展实验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、工作考核和表彰先进等工作,不断提高实验技术队伍的整体水平。

第六条 组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、实验材料、低值品、易耗品的申购、验收、使用、维修、保养和管理工作,做到账、物、卡相符,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、使用率和综合效益。

第七条 建立健全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引入学科前沿知识,加强科学研究,深化实验教学体系,实验内容、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与创新,培养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
第八条 负责实验室、校内实习、实训场所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的管理,做好人文环境、安全环保、基本信息统计工作和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。

第九条 负责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